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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7/16 11:44:07
  • 千万不要口头交易,很难挽回经济损失

      零七年一月二十日,已是临近春节,朱律师与白诚冒着严寒前往泰州。下了长途车,找一个偏僻的小旅馆以假名登记住宿。第二天,他们通过当地药材商会找到陈明森。陈明森见了他们,态度十分蛮横,破口大骂,甚至威肋要收拾他们。后来,他们在公安机关和当地律师赵铁峰的帮忙下,获取了案件的关键证据,随即向当地法院起诉。零七年三月九日,朱律师再一次与白诚一起前往泰州开庭。法庭上,对方理屈词穷。但刚走出法庭,一群人围上来拦住他们,不让他们上车。在法院的干预下,他们才得以脱身,包出租车跑出泰州三十公里以外的平顶山,才换车回程,一路惊心动魄。

      零七年四月十六日,泰州市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限豫森昌老板陈明森向白诚支付货款126635元,讨债公司官司胜诉。朱律师因此提醒所有在外做生意的人,千万不要进行口头交易,一旦对方不讲诚信,很难挽回经济损失。

      七月六日,泰州市福宝山药材场韭菜坝药农白诚,收到了泰州市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他的128835元黄强货款失而复得。他拉着为他追款千里打官司的朱耀律师的手,热泪盈眶,百感交集,连声道谢:“要不是你们帮我打赢这场官司,我真是血本无归了;太感谢您了朱律师。”

      白诚于零六年九月到泰州市药材交易市场做黄强生意,连续三次送货给该市场豫森昌老板陈明森,两人凭口头协议进行交易。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白诚第四次将黄强送到豫森昌后,陈明森以药行被盗为由拒付货款。白诚找上门去,陈明森甚至矢口否认白诚送货一事,因为口头交易没有凭证,白诚交涉无果,怏怏而回。回家后,白诚找到律师事务所的朱耀律师。朱律师听了,心里也犯难:没有证据怎么打官司呢?远在泰州千里之外,人生地不熟,胜算的把握不大。但看到白诚满面沮丧,十多万元对于福宝山一个药农来说,实在不是一个小数目。朱律师当即决定:排除万难,哪怕有一线希望,也要帮他追回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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