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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11/29 11:12:37
  • 离婚妻子被迫和前夫还债务

      朱红说“我和他已经离婚了,何况人又不是我撞的,凭什么找我要赔偿啊!”日前,家住黄家圩的朱红门上来了人讨债,原因是他前夫几年前开车撞到人,因经济能力有限损失赔偿至今还差8万没给,受害者家人向她来要。朱红根本不肯替前夫还钱,为此还和受害者家属起了冲突。

      丈夫肇事夫妻离婚

      “人又不是我撞的,况且这事是几年前的事了,我已经与他离婚,这个事应该和我没多大关系!”近日,小市街道工作人员对双方进行调解,朱红觉得自己挺委屈。

      据朱红介绍,2002年7月,开货车的丈夫李大兵开车不慎撞到了骑车的市民王柳芳,造成对方全身多处受伤,讨债公司后经鉴定构成一级伤残。“出了这个事不久,我就和李大兵协议离婚,原来的房子归我,家里的几万块钱归他,他在外面租房生活!”朱红称。

      被人索要8万元赔偿

      2002年年底,经法院审理,这起事故需要支付残疾的王柳芳35万元赔偿,保险公司赔偿一部分,李大兵赔偿一部分。可需李大兵赔偿的一部分他至今没还清,还差受害者8万块钱。“人家现在找到我,要求我来还这笔钱,我认为他们没有这个权利!”

      朱红介绍,虽然受害者请求了强制执行,但因为李大兵实在是没经济能力了,执行暂时中止。“不过,等以后他有钱了,可以再向他要,这一家人为什么找到我要钱呢!”

      工作人员找来受害人家属周先生。他称,当时车祸发生的时候,朱红和李大兵还没有离婚,丈夫撞人要赔钱,妻子也应该同时承担赔偿责任。“他们后来匆匆离婚,可能就是为了逃避赔偿责任!”周先生称。“虽然后来你们离婚了,但就这笔赔偿的责任你也要承担,这是法律规定的!”工作人员对朱红进行耐心劝说。最终朱红同意和李大兵一起来偿还剩下的8万块钱,并保证在三年内还清。对此,受害人王柳芳的家属表示同意,一场讨债风波得以平息。

      律师:属于共同债务

      天听律师事务所马汉煜律师称,根据法律规定,这笔交通事故赔偿款是夫妻共同债务,李大兵、朱红的离婚协议不能对抗债权人,事故应由两人共同对外承担清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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