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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2/28 18:03:45
  • 假讨债实为保全房产? 法官识破其伎俩判罚5万元

    据了解,在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党某与被告高某为朋友关系,被告高某与被告梁某为夫妻。原告高某起诉要求两被告返还借款150万元并支付利息。2月13日,罗湖法院受理该案后,原告党某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请求对被告梁某名下的房产进行轮候查封。

    期间,原告党某与被告高某多次要求对本案进行调解,通过来电、来人的方式不停地催促法官尽快办理。这种“过于和谐”的情况引起了承办法官毛仁杰的警觉与注意。据介绍,由于本案标的较大,被告梁某又早已因职务侵占罪获刑11年并关押于外地监狱,原告党某与被告高某签订的涉案借据落款日期为2016年12月27日,此时形成的债务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势必关系到被告梁某的合法权益,因此必须慎重处理。

    为了查明事实,法院依职权调取了原告党某、被告高某在涉案银行转账凭证中的银行账号近一年的交易明细,果然发现了问题:原告党某分别两次向被告高某提供的80万元和70万元两笔借款,均系以现金的形式存入己方账号,然后在极短的时间内又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至被告高某账户,而被告高某账户收到款项之后,又在极短的时间内,以现金的方式取出,这些反常的行为引起了法官的警惕。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高某答辩称对原告党某的起诉没有意见,对原告党某提交的所有证据均予以认可。当法官询问原告党某的资金来源时,党某的陈述与银行账户交易记录严重不符,在法庭出示的证据和强大的心理攻势下,原告党某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开始拒绝回答法庭提出的任何问题,致使庭审一度无法继续进行。两天后,法官对虚假诉讼事实进行调查。3月27日,法官传唤原告与被告到庭。两人在经历了短暂的踌躇与心理斗争后,向法庭承认双方恶意串通、制造虚假诉讼的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党某与被告高某恶意串通,故意制造虚假诉讼,情节恶劣,已严重妨碍了民事诉讼的正常秩序。但考虑到原告党某尚处于哺乳期、被告高某的丈夫入狱11年,其子尚且年幼,无人照顾,并且高某与党某悔过态度较好,能够及时向法庭承认错误,并且本案尚未进一步造成其他严重后果,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作出对党某处以罚款20000元、对高某处以罚款30000元的决定。在法官当庭宣读了罚款决定书后,被告党某、高某均当庭表示认罚,不再提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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