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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债公司专家:暴力讨债应认定为不法侵害 可防卫近日,发生在山东聊城的一起“辱母杀人案”引起了公众的强烈关注。
案件发生于2016年4月,苏银霞因经营工厂,资金周转困难而向某地产公司老板吴学占借款135万,约定月息10%。 此后因无法还清余下的17万元,苏银霞被11名催债人连续辱骂、抽耳光、鞋子捂嘴,在长达一个小时的凌辱之后,一人当着其22岁儿子于欢的面,裸露下体,用极端手段对苏银霞进行侮辱。 接警赶来的民警说了一句“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后,便先行离开。就在民警离开的时间,于欢摸出一把水果刀刺伤4人,致使一人死亡,两人重伤,一人轻伤。 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杜洪章、许喜灵、李新新等人和被告人于欢不服一审判决,分别提出上诉。 此事经媒体报道引发社会热议。 今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案情通报,并称于2017年3月24日受理此案,正在全面审查案卷。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此高度重视,已派员赴山东阅卷并听取山东省检察机关汇报,正在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全面审查。 如果暴力讨债受到约束,“辱母案”就不会发生。 日前,事发山东聊城冠县的儿子刀刺辱母者案,牵动着无数人的心,对伤人者于欢的判决,也在网上引发几乎一边倒的舆论风暴。关于于欢刺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广受热议。 对此,红星新闻专访了中国政法大学阮齐林教授。在阮齐林教授看来,此案的量刑标准是根据现行的法律条款而来,属于正常,但他称其中也暴露出司法实务中的一些问题。 欢迎访问正讨债网! 楼主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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