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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4/13 15:37:16
  • 女子多次索债未果产歪念:抱走孩子吓唬吓唬他

    刘某系巴林右旗大板镇人,因其丈夫在世时向银行借的款已到期,银行一直催促还款,手头没有那么多钱,刘某想起王某还欠自己4万元钱,且该借款已到期,遂找王某还债。谁可想王某一直找各种理由不还钱,到最后连刘某的电话也不接,刘某迫于无奈几次到王某家中寻找王某,但始终未见到王某。

      2017年11月16日12时许,刘某又去王某家中索要欠款,但是王某仍然不在家,只有王某的妻子甄某、王某的父亲王大某和王某的三个孩子在家。刘某与甄某商量让王某尽快还钱,也给王某打电话让王某快点还钱,王某称其在赤峰向别人要账,等拿到钱就还钱。刘某此次没能拿到钱心里又失落又着急。后甄某外出办事,只留下刘某、王大某和三个孩子在家。刘某脑子里突然闪过一个歪念,她想着如果把王某的孩子抱走,吓唬吓唬王某,王某可能就回来还钱了…她看见王某的二女儿王小某(2014年10月13日出生)在院内玩耍,趁王大某不注意,刘某抱走了王小某,并在路边拦截一辆轿车去了乌丹镇,上车后刘某关了手机。

      到达乌丹镇汽车站后,刘某给王某打电话称如果王某归还其欠款,她就归还孩子。王某得知女儿被刘某抱走,很是着急,怕刘某伤害王小某,王某报了案。刘某的母亲也得知刘某的行为后给刘某打电话劝刘某赶快把孩子还给其父母,刘某此时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从乌丹镇打车回到了大板。直至案发当日15时许,刘某在大板镇南转盘附近被公安机关抓获,被其控制的幼儿王小某得以解救。

      经巴林右旗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提起公诉后巴林右旗人民法院经过审查认为,被告人刘某为索取债务非法拘禁他人,已犯非法拘禁罪,判处刘某拘役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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