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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10/31 14:23:38
  • 讨债公司 法院审结债务纠纷 台商讨债18年终有果

    12月12日,一位难掩欣喜的中年人走进了三亚中级法院的立案大厅,他抱着一面书写着“执法如山体恤民怨疾苦公平和谐维护台商权益”的锦旗,急切地向法院干警询问该院院长李庆、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娜的消息:“我要给李庆院长和王娜专委送锦旗!”

      20多年前,台商许某来到三亚与李某合股开办酒店,后因经营不善等原因双方协商解除合作。1997年,许某解除联合经营合同并退出酒店经营时,李某尚欠其投资款54万元,且无可供清偿债务的财产,而李某的两位债务担保人虽办理了房产担保公证,却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无法冲抵李某的欠款,许某漫长的“讨债”历程就此开启。

      1998年起,许某先后两次就债务钱数问题向三亚市城郊法院起诉,案件胜诉后,却没有得到能让其满意的执行结果,其后他向三亚中级法院申请提级执行。三亚中级法院于2003年决定将此案提级执行,因被执行人无可执行财产,法院裁定终结执行。此后,在2004至2013年期间,三亚中级法院根据许某的申请和省高院督办函,曾两度立案恢复执行,但由于可执行财产不足及被执行人已故等事实,均裁定终结执行。为了得到满意答复,许某在十余年间多次信访,悬而未果的案件成了他心中的心结。

      为妥善解决该案的执行问题,维护台商的合法权益,三亚中级法院将该案确立为司法救助案件,市中级法院院长李庆对该案高度重视,强调三亚中级法院要与省高院、城郊法院协调合作,实现三院联动,尽快化解信访积案,力求案结事了。该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娜及时了解情况,多次在三个法院间沟通协调,在相关部门中来回奔走,积极争取多方的理解支持和工作配合,并与信访工作人员就案件的争议焦点对当事人释明法律和耐心调解,组织行政庭审人员针对案件进行研究合议。

      经多方努力,最终省高院、市中级法院、城郊法院进行联合救助,给予许某共计80万元的司法救助款,圆满化解了这起积压18年的执行信访案件。

      许某收到救助款后非常激动,他赶制锦旗送到三亚市中级法院。他说:“感谢李庆院长和王娜法官,终于帮我解决了这桩延续18年的案子,从此解开心结,让我不再为此事两地奔波,保障了我们台商的合法权益,我衷心感谢法院为我们所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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