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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主为讨债找4人住进别人公司 后全部被拘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方法不对,同样也会受到法律制裁。近日,一债主为讨债务指使下属强行入住欠债人的公司,此举导致该公司正常办公秩序被严重影响,经反复劝说无效后,该公司只得报警求助。目前,债主及其下属因行为扰乱公共秩序,分别受到行政拘留的处罚。横琴警方表示,讨债有理,但手段需合法。
个人债务迁怒公司 据了解,李某军与汕头市某建筑公司的前员工周某存在个人债务纠纷问题,但令其没想到的是,在讨债过程中,周某突然不知去向。为此,李某军便把“矛头”指向周某的原工作单位汕头市某建筑公司。 为了能够找到周某,拿回属于自己的钱,一时找不到周某的李某军干脆指使下属王某侠、王某国、张某鹏、刘某强等四人,强行进入到汕头市某建筑公司横琴项目部办公室及宿舍内居住,并声称要在该公司等待周某出现。 原本属于个人债务纠纷,而且周某也早不是该公司的员工,李某军等人举动严重影响到该公司的正常生产秩序。为了能够制止李某军等人,汕头市某建筑公司负责人多次劝阻,要求李某军等人停止违法行为,但李某军不以为然,依旧我行我素。 行为导致行政拘留 本月1日上午9时许,汕头市某建筑公司负责人忍无可忍之下,只得拨打110报警求助。接警后,横琴派出所迅速赶到现场处置,并将李某军、王某侠、王某国、张某鹏、刘某强等五人带回调查。 经调查,李某军、王某侠、王某国、张某鹏、刘某强等五人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横琴警方根据李某军等人的违法事实及表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由于李某军等人行为已造成扰乱公共秩序,因此做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 南都记者获悉,横琴警方依法对债主李某军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对王某侠、王某国、张某鹏、刘某强等四人作出拘留5日的处罚。据警方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部分人员在讨债过程中,采取极端方式,或上街堵路、或作秀跳楼、或强占居所,方式可谓是“五花八门”。但讨债固然有理,手段必须合法,否则将可能触犯法律。 欢迎访问正讨债网! 楼主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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