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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18 10:41:33
  • 为讨债非法拘禁他人致其身亡

    两男子为索取债务非法拘禁被害人,而被害人跳窗坠楼身亡。近日,市第二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被告人陈某信犯非法拘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被告人周某于犯非法拘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7月18日21时许,被告人陈某信为向被害人张某某索取债务,伙同被告人周某于将张某某拘禁在中山市东凤镇兴宁路一出租楼405房。同年7月19日4时许,张某某(男,殁年29岁)在上述405房内跳窗坠楼身亡。当日5时许,周某于向公安机关投案。同年10月16日14时许,陈某信在中山市小榄镇广源北路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经鉴定,张某某符合高坠致多器官损伤死亡。

    市第二人民法院认为,陈某信、周某于无视国家法律,结伙为索取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致1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应依法惩处。陈某信是主犯,周某于是从犯。法院分别判处被告人陈某信有期徒刑十年、被告人周某于有期徒刑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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