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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12/5 10:35:06
  • 讨债公司讲解案例

      很多人都不太会用法律给自己解决话题,那么今天讨债公司给大家讲解一下:

      乙电器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甲商场支付货款。甲商场则提出双方并没有按照约定签订书面合同,所以合同并没有成立, 自己没有付款义务法院则认为乙电器公司交付的微波炉质量不合格,甲商场没有付款,属于双方违约,判决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责任。

      讨债公司讲解案例:2008年1 1月,甲商场与乙电器公司通过电话联系,达成了购买微波炉的协议。该协议要求乙电器公司于12月5日向甲商场交付500台微波炉,甲商场则在收货后20天之内付款。双方还约定,于同年12月1日签订书面合同以确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但双方并未于约定时间签署书面合同。乙于12月5日将微波炉交付给甲商场,但是,顾客在购买后反映微波炉有质量问题。甲商场经过质量检验部门鉴定,发现微波炉的确存在质量问题,根本无法正常使用,遂将微波炉退回,没有按照约定时间向乙电器公司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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