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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2/22 17:43:03
  • 老赖被法官执行赖进监狱

      徐某是太康县某镇政府所在地的一位农民,今年四十三岁,小学文化,有一个弟弟。九七年徐某家喜从天降,离开大陆近五十年的爷爷突然从台湾回乡定居,并且带回来一笔数目不小的存款。

      此案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由于徐某拒不执行判决,太康县人民法院决定对徐某司法拘留十五天。拘留期间,徐某失口否认自己有能力履行,对取走的二十二万元存款一口咬定花了、还帐了,但具体还谁了、还多少等详细情况他只是说记不清了,现在已没有能力履行判决了。太康县人民法院遂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将此案移送太康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经侦查、公诉和审理,侦查机关、上诉机关、审判机关均认定徐某隐匿存款,对人民法院的判决属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了拒不执行判决罪。

      零三年底,徐某的爷爷去逝,讨债公司临终前将其名下的二十二万元存款折交给了老伴徐老太太。由于徐某的父亲先于徐某的爷爷去逝,九十三岁高龄的徐老太太只好随大孙子徐某一起生活,徐某将奶奶保管的爷爷名下的二十二万元存折拿走。没过多久,徐老太太不再愿意与徐某一起生活,可是二十二万元存折徐某拒不归还。

      于是零四年十月二十二日徐某的奶奶、弟弟向太康县人民法院起诉徐某,要求分割徐某爷爷的遗产。次日,太康县法院依据两原告的申请向某储蓄机构送达了法院的民事裁定书,冻结该二十二万元存款,而储蓄机构违反规定,致使徐某在法院裁定送达后将二十二万元存款取走。法院对该金融机构依法进行了责任追究,并及时对该继承纠纷作出判决,认定徐某爷爷名下的二十二万元存款为遗产,其中十一万元归徐某的奶奶,二点七五万元归徐某的弟弟,八点二五万元归徐某。对此判徐某没有上诉,生效后也未主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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