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admin
  • 积分:117447
  • 等级:专家教授
  • 2017/3/27 15:56:11
  • 改名迁居来改变还钱的事实

      为了逃债务,这位先生把自己家的户口改了,最后又把自己迁居到外地过了十年,原以为这样就可以不用还钱,这样就可以改变事实,演变了还钱的事实,结果还是被法院找上门要钱;

      零八年十一月,珠海市斗门区法院接到线报,称梁某在佛山市三水区开公司,法院即派出执行人员赶赴三水。原来,梁某到三水后,一家三口均改了姓名,并创办了一家公司。执行人员立即依法划扣其公司账户存款余额,冻结公司账户,并发出传票传唤梁某。最终,梁某承诺在零九年六月底前全部还清。 广东对“老赖”实施最严厉打击:继网上公布名单、拘留、边境控制之后,法院对恶意赖账不成者,还将其定罪判刑。记者昨天从省政法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茂名信宜市一“老赖”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获一年有期徒刑。

      据介绍,“老赖”被定罪判刑的,此前在全省仅有几例。在接下来的清案工作中,讨债公司广东法院将采取集中执行、夜间执行、节假日执行等方式,多管齐下整治老赖。为躲债全家改名迁居十年。记者了解到,广东整治老赖从不手软,新招层出不穷,对于超级“老赖”,省法院与省公安厅联动进行网上“追逃”,“老赖”资料会被挂上公安追逃网站,无论身在何方,一经发现便可由当地公安机关先行控制。珠海市的梁某为躲债全家改名,迁居十年后仍被抓住。原是珠海市斗门县白蕉镇农业科技服务公司职员,九三年三月十七日梁某使用公司印章以公司名义向白蕉镇黄家村村民委员会借款三十万元,但逾期后分文不还。无奈之下,黄家村村民委员会起诉到法院,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梁某又不履行生效调解书。法院从九五年到九九年先后对梁某采取搜查、查封等强制措施,但只执行到四点八万元。九九年十二月,梁某悄地举家迁离斗门,从此下落不明。

      冯某其实并非无力还债。零五年九月间,冯某看中了市区的一套商品房,交清了首期购房款七万一千二百二十三元后,向银行按揭贷款九万一千元,以其妻子的名义购下了商品房及车库一间。同时,冯某又购买丰田凯美瑞轿车。信宜市法院于零八年九月二日对冯某予以司法拘留十五天,并查封了冯某的财产,将财产变现后支付给债权人。随后,信宜市公安局对冯某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向法院起诉。日前,信宜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判处冯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省政法委秘书长、省清案领导小组副组长朱穗生在会上透露,截至四月三十日,全省共执结积案60195件,占有财产可供执行积案数的98.31%,执结案件标的金额九百一十六亿多元。省高院负责人介绍了近期查处的一宗“老赖”案件:九五年七月至二零零年四月期间,冯某先后拖欠信宜市东镇街道办事处、信宜市渔牧发展总公司的饲料货款等,共二十四万多元。为了追讨债务,债权人想尽办法,但冯某屡屡摆出“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拖着不还。债权人将冯某告上法庭,信宜法院作出的法律文书生效后,冯某仍拒不履行。
    欢迎访问正讨债网!
    楼主贴


    目前不允许游客回复,请 登录 注册 发表言论。